我是公司项目主管,在9/25公司人事要求我降薪到三年前的薪资,并要求在不降低劳动待遇的前提下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2-06-14 10:08:58
问题描述:
我是公司的项目总监。截至2017年9月30日,我已在该公司工作10年。9月25日,公司要求我将工资降至三年前的水平。我不同意,并要求在不减少我的劳动待遇的情况下与我签订无期限劳动
合同。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签发了一份加盖人事合同章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工资是三年前的事,我拒绝签署合同。工作人员说这是一个错误,将为我重新签署合同;10月17日,人力资源部通知我请三天假,并将我的工作岗位转移到人力资源部,但我不必负责原项目的任何工作。我只给了一张没有电脑和其他设备的空白桌子,强调我不能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以我每天都读一些与工作有关的书;10月31日,人力资源部再次发布了无期限劳动合同。薪水和现在一样,但没有工作岗位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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