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签订劳动合同时写名了每天工作8小时,不同意就把工作地点改为外地,如果不合法应当怎样安排我们的工作或补偿?
更新时间:2022-06-07 13:22:21
问题描述:
劳驾,在签订劳动
合同时,上面写着它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3500元,在某个地方工作。在工作了几个月后,用人单位突然将工作时间改为12小时,并且没有提高工资。如果我们不同意,我们会把工作地点换到另一个地方,或者要求我们自己辞职。用人单位的这一要求合法吗?如果是违法的,我们应该如何安排我们的工作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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