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需要再使用仓库,并同意支付违约金,合同约定若乙方提前退租,并按年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更新时间:2022-04-02 19:57:46
问题描述:
我们租了甲方仓库一年,付了半年租金,还了押金。现在半年已经过去了。由于我们不需要再次使用仓库,我们建议撤销租约,同意支付
违约金,并要求甲方退还押金,但甲方坚持要求我们支付下半年的租金。本
合同约定,乙方提前解除租赁的,在1年租赁期内支付的租金不予退还,并按年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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