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经协商不交,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08 23:15:16
问题描述:
我于2010年10月17日与一开发商签订了
商品房订购协议。协议中规定
出卖人交房时间为2011年3月6日,因故顺延交房,则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
买受人,不属违约。开发商一直到2012年1月13日才电话通知我交房,我跟他协商赔偿的事,他却一句你多谅解就是不愿赔偿,经多次协商,他才在我没付完的房款上少了500多元,还有他要我们业主房款以外补交给他防盗门700元,这个经协商不交,也算是补偿,共计1200多元。我与2010年10月17日首付给他十万元,他晚交房10个月,才给我补偿1200多元,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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