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同时执行么

更新时间:2019-07-28 10:33
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同时执行么
李永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李永添
律师解答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附加刑也可独立行使。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的,同时执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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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律师
李永添
李永添
广东
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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