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更新时间:2023-08-03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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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的意思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有两种执行方式,即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以及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
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的规定的意思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等。找法网提醒您,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
剥夺政治权利应如何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有两种执行方式: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
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
2.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
夺政治权利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起算与执行分为以下情况: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
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亦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
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助兴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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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剥夺政治权利是刑罚的一种。具体操作包括:1. 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剥夺言论等自由;3. 剥夺担任国家机关和国有单位领导职务的权利。这些措施旨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政治权利进行进一步犯罪。
我想咨询一下,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作出了明确规定。我国1996年通过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恢复政治权利。”201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作了明确规定。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刑法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有什么意思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情形具体如下:
1. 对一些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为防止他人代表其行使政治权利;
2. 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这类人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极大;
3. 对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防其在被特赦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这种刑罚既可附加适用,也可独立适用。具体剥夺的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以及担任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