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工资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单位应该怎样给我开工资,具体的工资标准应该参照哪个政策和法规执行?几个月之后,如果我要求上班,单位拒绝合理吗?谢谢!
更新时间:2008-05-29 10:53:0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集体企业职工(工龄16年),因身体其它疾病服用药物,导致股骨头坏死,一直坚持工作,今年年初双腿疼痛加重,暂时一段时间不能继续上班。现在单位每月给我工资218.00(社保.医保.公积金.失保.)个人交纳部分均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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