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开发商说的对吗,对于违约金的合同约定是这样写的“按逾期不超过30日,自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开发商以此为由就说只能付30天的违约金对吗?当
更新时间:2008-03-21 10:37:33
问题描述:
你好,谢谢上次的解答.现与开发商沟通后其答应尽快交房,但对于违约金对方只承诺支付1个月的违约金,理由是1、合同交房日期为07年11月30日,但是已在07年12月30日通知收房了,虽然有房屋质量原因需维修,但主要是因为我不拿钥匙,并不是他不给,及已视同交房;2、合同只写了超过30天计息,超过了没有约定所以超过30天后不需要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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