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您:1、我可不可以,以对我的诬告、起诉控告人诬告罪?2、如可以起诉时,我以本案的审理案卷做为起诉的依据?3、如起诉、其时效以哪份法律文书为最后时效期?4、在本案中,本人有哪些主张的权利?多谢您的指
更新时间:2007-12-04 18:24:26
问题描述:
本案基本经过:04年11月17日至07年2月1日期间,我因被他人控告以职务侵占罪名、受到当地公检法机关:刑拘、逮捕、两次公诉、六次开庭、两次撤诉、两次裁定、一次取保候审、最后公诉机关以:经本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姜志刚不起诉。法院据此又下达了: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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