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待遇具体指的是什么?他们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对同意离职的员工风险金将一分不扣,但对公司不同意离职的员工而强行离职的将扣除风险金的90%和当月的工资。现在他每月只能拿到基本生活费600元。您说公司
更新时间:2007-11-24 20:53:54
问题描述:
我的一位朋友在上海打工,06年2月签了两年合同。公司一份,本人一份。但是公司经理的女儿喜欢上了他,但我的朋友却不喜欢她。在一次聚会上该女孩用不正当的手段把我朋友的那份合同拿到了手,并将其私自涂改,增加年限,因她的爸爸是公司经理,所以公司那份合同很容易就被涂改了。眼看合同就要到期,还有三个月。我的朋友现在实在不愿意再在那里呆下去了,他非常苦恼。
拜托老师帮帮他,有什么解决的方法吗?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私自涂改合同是不是犯法?如果告她能告赢吗?因我的朋友现在手里已经没有原始合同,合同法中有没有规定签合同的年限最多不准超过三年。也烦请您给指点下迷津,他现在只能熬时间吗,还有什么可以更好解决的方法。我的朋友现在他特别苦恼,谢谢您,很着急,求您帮帮他。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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