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
更新时间:2004-08-02 04:12:01
问题描述:
[color=#000000][/color]我有个朋友两夫妻在同一间分公司工作。丈夫因为工作需要,调到了总公司下属的另一个分公司,按照公司规定,妻子要跟随丈夫调走。丈夫和妻子在原分公司都是正式员工,工作调动后,丈夫仍然是正式员工,但是妻子解除了原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后,在新的分公司却不再是正式员工,但仍属于总公司的正式员工。请问在劳动法中有没有对这种情况的说明?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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