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他以个人名义把我所有的个人资料,个人单位费精力什么的,还是值得相信的(为了有保障我当时把他的承
更新时间:2022-06-28 12:59: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去年三月我因为工资拖欠(欠六个月),降工资(工资降了有一千多,快两千的样子),还有就是当时公司换届领导,很多人不明原因辞职,退劳务中心,种种原因我像公司(是个国企)提出离职(本人写的离职报告),当时公司的人力部长杨波接手向我提出了一个退还房补的事(这个房补在16年有个文件,就是说在当地买房子的享受每个800元的补贴,没买的公司提供住宿,买房这部分人如果干不满十年全部退还,除了调到上级单位或是其他内部单位不用退),我当时想按工作程序走完离职,要房补可以,我可以适当维权,毕竟辞职不是我个人所愿,是有以上种种客观原因的,然而人力部长当时说是这样给我说的,他计划把我放到劳务中心一段时间,也就两个月吧(我当时要求不能太久),然后呢他以个人名义把我所有的个人资料,离职证明、档案、社保等拿出来,这样就可以规避房补的事,意思就是说跟单位不要闹得不好,个人单位费精力什么的,回家等我信就行,我想想也是,当时我相信了他,他也值得相信,毕竟一个公司的人力部长,说句话还是值得相信的(为了有保障我当时把他的承诺录了音,他明确表示他会帮我拿出来,只是时间问题),之后我回家等,一直等到快五月份的时候,我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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