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是否真有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的人员在外面企业工作14年,被公司终止合同时不给离职补偿?2本人在公司连续工作14年,在我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公司是否应该与我签署不定期劳动合同?3我要通过什么
更新时间:2018-04-19 13:52:59
问题描述:
本人是湖南农大职工,2004年中旬内退,现年58岁。1992年本人随农大茶学系几位教授受学校委派与市工行金鹏支行合股创办了现湖南金农生物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从那是起工资在公司享受,学校工资停发。几经变迁,目前由上海诺德公司控股。14年来本人一直担任生产部门要职,为公司建设呕心沥血。今年4月,新来老总以培养年青人为由将我调离要职,12月31日将终止我的劳动合同,公司以我是事业单位的人为由,不同意给予离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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