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属于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我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2、因为我以前被公司送出去培训过而且拿过一年年薪,为此都签了有服务期的合同,若在这种情况下离开公司我还需要赔
更新时间:2005-07-20 22:44:48
问题描述:
我因对公司2005年5月自定的年薪政策不满,想离开该公司,也鉴于去年拿年薪的职工可以采用“买断工龄”的方法和仪化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于是,今年5月底决定“买断工龄”,但交买断报告以后,公司临时下通知又不让拿年薪的职工买断,我只好改交辞职报告,在二级单位的厂长签字批准后,我托人将此报告转呈公司有关领导最终审批,可有关领导皆不同意,并不收辞职报告。于是我只好开始休假来调节心情,但在我正常休假期间内,厂里在没有给我下发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停发了我的工资,同时停止交纳社会保险,并封了我的医保帐户。问及原因,说是:1、平时加班所得调休只能休息十天。2、过两天会给我发限期回厂通知,如果按期回来,工资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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