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没有合同的临时工,我应不应得奖金、津贴之类?2、节假日正式工都有的物品和钱,是不是就没有临时工的份?3、我的年终奖该不该拿?4、学校该不该给我寒假的工资?
更新时间:2005-07-05 14:36:22
问题描述:
去年暑假,我到新河街小学去应聘当代课老师,结果很顺利的聘上了,任务是4年级1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当时校长在待遇方面只说\"工资是500元.从8月26号开始,我就按工作时间开始正常上班了.9月10号教师节,全校的正式职工都领了钱和物品,我们代课老师却什么都没有,之后的所以节日,我们都一概没有任何钱和物品.9月底发薪水的时候,我才知道,我8月份的薪水被抹掉了,而且,我当班主任的补贴、奖金之类全都没有,就光秃秃的500块钱。到了期末放寒假的时候,那是今年1月16号,学校仅发给我260元钱,理由是我这个月只工作到16号,就只有16天的工资,可是,人人都知道,作为教师,寒暑假是工资照拿的!并且,年终奖,过年应发的物品也一概不给!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