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顺利解除合同,流程应该是怎么样的?补交保险还有效吗?交的违约金是怎么样的,培养费是不是要提供证据?合同期间没有到期,这方面的赔偿金有没有什么规定?能否按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35条执行,这个规
更新时间:2005-05-22 01:24:54
问题描述:
我和公司04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到现在没有给我交保险金,我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让我服务三个月,我给公司说一个月交接,公司让我交赔偿金,我说公司已经先违约了,没交保险,他就说给补交保险金,我还要交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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