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公司违返劳动法的哪几条款。我如果提请仲裁,应以哪些理由提出?并获得怎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1-01-29 06:02:55
问题描述:
我于2017年入职,聘书和劳动
合同的工作地点在宁波,合同未到期。在20年9月派往湖北支援对口部门工作,在20年12月公司发布21年的人事任命文件和发布会中,没有按排我具体工作(以往每年都有,文件有保留),拟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关系。其理由是我在湖北工作期间绩效差,工作有失职。咨询一下公司违返劳动法的哪几条款。我如果提请
仲裁,应以哪些理由提出?并获得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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