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赔偿?或终止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20-09-22 23:38:33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5年入职内蒙古话剧院工作,工作后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
合同,也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至2018年7月,我找我市
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之前未给我缴纳的社保,并且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仲裁:1、因补缴社保不在仲裁范围。2、我已与单位形成长期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驳回我仲裁请求。后至
劳动监察,诉求同上。答复说:只管以后,之前未缴的无法执行。单位告知我,如有工作需要可以不到单位上班,所以至今我未再去单位上班,单位也未给我发工资,也未通知我是否辞退。
1、我有权要求单位补发停发工资至今的工资吗?
2、社保我应如何要求单位补缴及续交?
3、本人近期因意外骨折,住院手术,因无社保,所以造成损失,是否有权要求单位赔偿?
4、单位未通知我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给予我补偿,是否可以认定为对方并未辞退我?
5、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恢复我的工作,或终止劳动合同,并对我予以补偿?
6、综上,我是否还有其他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7、劳动监察部门给予的答复是否正确?
8、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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