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付违约金给他吗?算不算是临时租房,并且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更新时间:2020-06-21 01:51:15
问题描述:
我房子转租给二房东,之前房子租给他
合同签订了3年。3年合同到期后,原本不想再继续租了,于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让其延期半个月搬走。在规定日期到的时候通知二房东,但其并未搬走。在此期间二房东一直微信和电话联系说要我再续租给他,以至于后来又口头承诺租给他2年,租金一年一付。在租了7个月不到的时候,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把房子卖了,没有办法继续租给二房东了,二房东不同意,说是我违约了,要对其进行赔偿,或者继续履行双方约定的租房时间。在这出租的7个月时间里,双方都未签订合同。想问这样的情况,二房东不愿意搬离怎么办?需要付
违约金给他吗?双方没有合同,这样的租房算不算是临时租房,并且随时都能解除约定,并且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