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就截止到4月3号下班结束,是否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更新时间:2020-05-11 08:55:15
问题描述:
19年3月入职岗位为办事处副主任,2020年4月3日接到电话称办事处撤销,工作时间就截止到4月3号下班结束,没有书面通知,4月17号已把我医社保做减员处理。4月21号又接到电话称要把我调去
上海总部做商务专员,单位这一行为是否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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