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职工购买了该房,合同仅约定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4月20日。是否合法合规?
更新时间:2019-07-03 01:06:48
问题描述:
您好,某单位2015年向单位职工宣传危旧房改住房非还建房均价为4500元/平米,合同职工购买了该房,合同仅约定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4月20日。2019年4月20日,业主未收到任何竣工验收通知或交房通知。业主最终通过地方领导协助调查惊悉该非还建房备案价4800元/平米,项目延期200多天。该单位在地方领导的督促下也和业主代表开会了,明确价格上涨,且可能超过6000元/平米(签合同时周边商品房均价5500-6500元/平米,该单位宣传资料有说明周边楼盘的价格,凸现非还建房4500元/平米的价格优势)。请问,若该单位最终确定均价为4800元/平米以上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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