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周工作5.5天8小时加班调休的工作制,然后我要求看加班费用具体金额,周末
更新时间:2019-07-13 02:45:43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周工作5.5天8小时加班调休的工作制,到12月份因为同事辞职公司没有招人,要求加班,然后我就要求随当月工资发放加班费。然后1月10日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发加班费,后面也一直没有发放,因为1月底离职的缘故,我在1月18号就去索要加班费,被告知不知何时才能发放。然后我要求看加班费用具体金额,被告知加班费是按平时工资扣除绩效,再除以月工作天数23.5天的日工资结算,而不是以劳动法规定的平时1.5倍,周末2倍的平均工资计算加班费,协商无果。因此想走法律途径索要加班费,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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