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王某诉称:2009年,被告李某某经电业局审批同意,设计、投资施工了250千伏安配电室外网工程,外
更新时间:2018-10-29 23:48:17
问题描述:
原告王某诉称:2009年,被告李某某经电业局审批同意,设计、投资施工了 250千伏安配电室外网工程,外网进线由被告电业局支线T接,新架10千伏线路约300米至被告李某某配电室。施工后,电业局在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界上设立标志牌,并标明安全距离。2010年,李某某在未经电业局审批的情况下在上述高压电网下施工建设钢结构车间。2011年2月15日,原告王某儿子王小某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被高压电击后从高处坠落至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小某施工处的墙面距离上述高压电网不足1 米。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请求被告李某某、电业局赔偿其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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