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购某栋130平米房屋一套,合同交房日期是2011年3月,待交房时发现室有
更新时间:2019-04-16 18:20:31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购某栋130平米房屋一套,合同交房日期是2011年3月,待交房时发现室有需套改的地方三处,当时填写了套改意见,一个月通知验房时发现,主卧室的一块二平的玻璃沒有安装,当时就问物业反映要求装好玻璃以便入住。几年来物业与开发商相互推卸责任,到目前为止,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请问我可以告他们违约吗?这几年的物业费要交吗?因不能及时收到房子,家里小孩一直在外租房的费用怎么算?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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