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和给卖房的定金,请问这样对于我们买方来说保险吗?是不是合法有效的?
更新时间:2018-05-22 16:32:28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买家,买一套二手房,由于政府政策下达,需要半年后才有购房资格。但是二手房买卖合同和给卖房的定金,协助还款的钱,都是在限购政策下达之前办理完成,由于没有在网上打经济服务合同,房管局不认可,和卖方协商好,等我有购房资格后再办理过户,前提是我们需要先将首付款的钱转给他,卖方可以去房管局给我们做顺位抵押,请问这样对于我们买方来说保险吗?这个顺位抵押是不是合法有效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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