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公司时跟老板谈好,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试用期后,按扬州最低工资1850另外拿营业额
更新时间:2016-05-24 17:43:16
问题描述:
你好,我进公司时跟老板谈好,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试用期后,按扬州最低工资1850另外拿营业额4个点提成,补200元保险,生活费150,第二个月领上月工资时,我问老板,老板还说我试用期一个月,结果第三个月领第二个月工资时,工资不对,还是拿的试用工资,一问,老板说还要试用一个月,我一气之下辞职,老板也批了,做到月底,我想想很气,明明说好的怎么就变了,还有,我们没有合同,谈的也是微信上谈的,我能去劳动局投诉要回少给点提成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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