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5年4月25日与重庆一公司A签一年劳动合同,三个月
更新时间:2016-01-11 22:34:57
问题描述:
我在2015年4月25日与重庆一公司A签一年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在2015年7月左右,公司股东矛盾,将我所在技术部分离成立新公司,在新公司B工作到2015年11月24日,新公司老板说公司解散,所欠工资与社保月底付清,但到现在2016年1月了,工资和社保没有下文,老板电话无法联系,老板也跑到西安成立的新公司C去了,我在网上也查到新公司B,并未解散,而是继续营运状态,我想讨薪,走法院申诉,应该如何告?告公司A,B,C中的哪一个公司?能否胜诉,能得到说少金额的补偿?
注:新公司B成立不足一月,老板就跑西安成立新公司C,并长期驻守C公司,几乎一个月回重庆1,2天,没机会找老板签署新公司B的劳动合同,有微信对话截屏做证据,支付宝支付截屏做证据。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