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调整岗位(降级)合法吗?本人不愿做下去要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5-11-21 12:54:13
问题描述:
本人与公司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目前刚好做满七年了(2008年10月29日入职),2013年4月起岗位为高级研发工程师,基本工资8200,每年9个月年终奖(具体数目与工厂及部门完成指标相关,偏差不大),现年底了公司以不胜任岗位为由起先与本人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只给七个月基本工资的补偿金,本人没同意。昨天人资发OA作降级处理(由经理级至主任级),请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如何?我该如何提诉求?注:1、公司一直未按本人实际工资买社保及公积金;2、13年4月起所住宿舍为公司包办租金及水电费;3、每月伙食补贴300元,通讯费250元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