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种情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5-11-06 06:55:48
问题描述:
9月4日我和中介公司的人去看房,房子里面有一张电脑桌,我要求加一张电脑桌。他们也答应了,所以在签合同的时候房屋交割清单上面写的是电脑桌数量2,交割单上我也签字了, 但是我住进去以后,还是只有一张电脑桌,合同上写的如果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我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中介公司还需赔偿2倍的房屋的月租金当作违约金。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不符合约定。如果您不闲麻烦,希望能解答的详细点,我也可以给您去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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