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09-01-20 16:27:39
问题描述:
我于2006年进入该公司,在2008年1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日期到2010年12月31日,在2009年1月20日公司通知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一个月工资,2008年的奖金照发。我想问一下,我在2008年里面全公司第一个完成公司制订的任务,并且超额完成,在没有违背任何公司政策的情况下,这样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是否合理,以及补偿金是否合理,目前该公司依然在对外招聘,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优先考虑我?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