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9月20几号进的一家公司,试用期2个月已经转正,12月31日公司人事通知说公司不需要这个岗位
更新时间:2015-01-05 09:42:30
问题描述:
我女朋友9月20几号进的一家公司,试用期2个月已经转正,12月31日公司人事通知说公司不需要这个岗位了,让她立即离职。我女朋友要求离职时结清工资等合理要求,但公司态度恶劣拒绝,要拖延至下个月发工资时候。后我女朋友按劳动法规定要求补偿半个月到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并立即结清工资,公司人事又改口说她不适合这个岗位,声称发开除通知,还是拒绝立即结清工资,并拒绝任何形式补偿金。请问这个情况是不是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劳动合同有签过一次2份,但她手上的那一份以前公司以其他理由收回去碎纸碎掉了,她有上班卡,同事也能证明她是员工,而且有银行卡的工资转账记录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