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5日,刘某指使刘某及其伯父刘元某拿着一份早
更新时间:2014-12-14 22:32:20
问题描述:
2012年11月25日,刘某指使刘某及其伯父刘元某拿着一份早已拟好的协议书,利用同村人的无知及对自己的信任,慌称他们已与开发商谈妥,将百余亩山地以16万的价格转让给开发商,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村民们有些茫然,有人问起是哪个开发商买下的,刘元太便含糊其辞,不予回答,过了几天刘及其伯父刘便叫村民过来领取这16万的分款,叫村民们一手领钱一手在协议书的甲方一览签字,当时有个别村民就纳闷,怎么不见乙方签字呢?后来才明白其中有诈,乙方其实就是刘、刘和刘安三人,他们以16万的低价买进村里的百余亩荒山再以一百多万的价格卖出,从中牟取暴利。刘作为我们村的队长,他对这百余亩的荒山的买卖一人做主,早与开发商谈好价格,却为了牟利骗得村民信任,自己以低价买入再高价卖出。 想请问下律师,这种行为是否违法,怎样去检举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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