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公司正上班,突然被解雇。公司答应按劳动法补偿,但公司只给我们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即
更新时间:2014-06-04 15:02:32
问题描述:
请问,我们在公司正上班,突然被解雇。公司答应按劳动法补偿,但公司只给我们满一年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即底薪1850元,不肯按十二个月应得工资的平均工资支负,所以我们没有签工资条。我们能够去劳动局维护们的权益吗?去劳动局我们应该准备哪些什么?且公司是一间物业公司,老板是深圳本地人,我们去劳动仲裁能胜诉吗?我们没有公司的解雇书面通知,只是口头上说我们被炒了,就把我们的工卡收了,让我们第二天去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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