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里有一套房子,是房地产商用于抵工程款的,只有购房合同,合同规定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
更新时间:2014-01-21 09:35:10
问题描述:
现在手里有一套房子,是房地产商用于抵工程款的,只有购房合同,合同规定在2009年10月31日之前交房,交房两年后办理房产证,当时至今为止还没有交房,其他正常购买的住户都已正常入住,我不能入住,房屋管理人员说是没有收据。我想请问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法律效力么?如果现在起诉该房地产商会胜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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