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商品房,合同中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5月31日,开发商承诺2014年10月31日前交房(有承诺
更新时间:2015-03-21 20:21:06
问题描述:
我买的商品房,合同中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5月31日,开发商承诺2014年10月31日前交房(有承诺书),合同中注明,逾期90天我可以退房,我2015年2月9日书面通知了退书,开发商应该收到通知书后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支付违约金,可到2015年3月9日的时候,他们书面回复说2015年元月4日以开始交房为由,不退房和支付违约金,但直到现在,你们也拿不出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我想退房,因为是银行借款买的,现在还了一年的款,我想了解如果到法院,这个利息应该谁来支付,合同注明只退全部房款的万分之一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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