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13年2月18号入职,签订合同2
更新时间:2013-12-29 13:56:00
问题描述:
我与2013年2月18号入职,签订合同2年,试用期2个月,到今天12月25日一直未给转正,已有8个月没给转正,现在公司要辞退我,除了正常补偿我的一个月工资外。我可以要求补偿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么 注:我试用期工资为4000 转正公司为3000+2000的绩效工资 由于试用期不考核绩效 与公司人力谈时人力以我绩效分少为由说按转正工资补的话还没有试用期多所以不给补偿 这个合法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