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与考虑时效问题请教
更新时间:2013-10-28 16:58:51
问题描述:
证券公司每三个月要对业绩进行考核一次,考核不通过就让要求员工离职,请问公司从员工入职以来每次考核过后就对下一次考核给予提醒这属于“提前30前通知劳动者”的范畴吗?考核不通过并且申请延期考核不批准的情况下,让员工考虑是自动离职还是转做渠道经纪人(无底薪提成制,月平均提成大概二三百元,工作内容和性质与原岗位一致,但属于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这种属于调岗吗?)给予员工考虑期间不上班算矿工吗?如果是员工的直属上司让员工不用上班在家考虑的话,这算是直属上司的个人意思还是作为代表公司的意思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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