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关于试用期内辞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3-07-29 16:55:48
问题描述:
我是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7月份的时候来到了**公司报到,后来在培训的时候发现这份工作不能胜任,想要与其解除合约。在之前和公司签订了《广西**公司招聘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保证协议书》,上面没有写明关于终止这份合约的期限。因为在前几天的时候我想考虑下,所以公司说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来还提出了辞职的要求,但因为没有充分了解就业协议的性质,公司说要按照那时候和公司签订的就业保证协议书中所说的要交违约金10000元,因为太贵了,所以我和他们说我不解约了。后来他们还说因为你有这样的意向,所以就暂时不能给你签订合同了,到时候可能还要写保证书(估计是关于试用期不能辞职之类的)。而且本来7月份的合同,因为培训在外地,签合同也只能到9月份了。
1.我想知道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我不写保证书他们就可以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了?
2.而且我了解到,在试用期内,辞职是不需要交付培训费的。只需要交聘用录用费和公司损失什么的,因为我培训的时候还包括住宿和吃饭的。假如那时候辞职,住宿和吃饭的费用需要交吗?
3.假如我成功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公司签订的这份就业保证协议书还有效吗?而且假如我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交和公司签订的就业保证协议书上面的违约金吗?
4.怎样做我才能在单方面解约的时候赔偿最少的资金?
求指点一下,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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