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辞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0-07-28 12:57:11
问题描述:
你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合同是2010.6.21-2010.12.31号,工作时间半年,签的是3个月的试用期,我于2010.7.22号给公司提的辞职。因为属于软件外包公司,合同里边规定须2个星期的交接工作时间,请问公司这个规定合理吗?我工作已经给同事交接完毕,但公司以合同为由坚持让我呆2个星期时间。我如果坚决不来的话算自离还是?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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