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工资未足额发放
更新时间:2013-04-18 10:31:41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快递公司上班多年,今天2月份辞职,在填写离职申请时离职日期写的是2013年2月28日,2月1日至2月3日我正常上班,2月4日开始休年假(公司福利七天年假),然后接着休春节假,春节后直接请假没有来上班,2月底回公司办理了离职手续。现遇到以下二个问题:
1、公司在结算2月份的工资时,只计算我上了一天班,年假以及春节假都没有计算工资。
2、公司有规定,针对年度业务分为正分的员工,每正一分可兑现50元,我2012年的业务分为正21.5分,计算下来有1000多元,但公司以我离职为由不肯发放此部分的钱。
针对以上问题想咨询一下公司这样操作是否合法?我应如何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