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有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更新时间:2013-01-13 15:55:58
问题描述: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问题。我弟弟09年考上了大学生村官,在偃师市大口乡上班,09年年底突发脑出血住院,由于当时情况危及生命,做了脑外科手术。手术后造成了脑部后遗证,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并且身体一边偏瘫,因而一直没能再上班,今年年底三年合同期满,大口乡政府提出了解除合同,并且不给任何补偿,并认为10到12年一直给我弟发着工资,算是得到补偿了,我想问您一下,大口乡政府单方给我们解除合同的做法合理吗?我们应该向大口乡政府索取补偿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