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了一家快餐厅,过了两天,带去医院去检查,没什么大问题,请问这也在我们支付医药费的范畴内吗?
更新时间:2012-12-29 17:43:39
问题描述:
我开了一家快餐厅,一女顾客抱着2岁小孩到餐厅用餐,当时外面下着小雨,我们餐厅内在大门口放了小心地滑牌,该顾客进来后摔了一跤,当时没有看医生,过了两天,说小孩不舒服,带去医院去检查,没什么大问题,而我公司也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该顾客还要其他赔偿,请问我公司是否应该承担。备注:另该顾客说她的腰扭伤了,去检查,并且还做了其他肝肾功能的检查,请问这也在我们支付医药费的范畴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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