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并没有指出要多收20%的接受费,但是当时并没有确定加入公司。是否我应该算6个月后成功介绍得
更新时间:2012-12-12 21:03:11
问题描述:
我在2012-5-29 去了上海某中介给我介绍了一份工作~签了协议 要收百分之130的介绍费,请问合理吗?在签协议的时候 它并没有指出要多收20%的接受费,签的时候我只知道是105%。还有它的协议说从5-29起前6个月介绍成功要加5%,那这份工作我是6月底加入的,但是当时并没有确定加入公司。正式加入公司市2012-12-1.那是否我应该算6个月后成功介绍得,故而不应多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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