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更新时间:2012-08-24 08:03:11
问题描述:
男方4年对自己的宝宝不闻不问,一次都没探望过,本想让宝宝今天上幼儿园的,因户口没落户无法入学。其出生后男方家以丢失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为由拒绝给女方。
之后女方通知男方回来给宝宝办出生医学证明,男方电话故意不接,置之不理,而且将其地方性的电话都呼叫转移,直接挂断。其这4年期间,男方还起诉一次离婚,女方因为男方隐藏婚后在上海购买的房产,而拒绝离婚。对其婚生子更不尽该有的义务。如今,女方想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婚生子的权益。
女方愿以离婚后所得上海房产的5%作为酬劳!望有能力的律师与女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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