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消费者权益
更新时间:2010-07-16 11:51:20
问题描述:
我在2009年12月份,请一家民营装修队给我装修二房一厅的居室。二个月后完工,我搬入新室。在工程结算时,一无回价,二没扣除一定数量的质量保证金,三他没有出具任何的发票。这一切我都认了,但在近一个月里遇到大雨时,我房间里全部进水,是一根下水管里返出来的,而且影响到下一层的人家,造成他们的新沙发被水泡了。我多次请老板来我家,要求他作出整改,他一而再把责任推给了物业。前后共九次屋内进水。造成我们二家一到下雨不敢外出,要看好水的侵入。晚上遇到下雨只好不睡觉处理积水。这一行为严重地影响了公共安全。上星期一次下大雨时,我再一次请老板来我家,他又把皮球踢给物业。我们只好请物业来我家,一个经验丰富的物业老工人说,是装修质量问题。我请求律师能给我指出一条和老板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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