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问题
更新时间:2012-07-12 13:12:54
问题描述:
1.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培训合同,中包含服务区域及年限,涉及赔偿条款,
合同期限为2007年7月至2010年8月,已签署合同终止;
2.与现单位(服务区域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无提前终止合同赔偿条款),日期为2010年7月至2013年12月,编制进入该单位;
3.2012年2月,与现单位提出辞职,单位为事业单位,单位说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要我继续服务6个月;
4.6个月后我即将离职前单位要我赔偿培训费用
问题:单位扣我6个月合理吗?我应该赔偿培训
费用吗?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