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十二年被企业辞退,该如何要求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12-03-26 15:47:56
问题描述:
我母亲(现年62岁)从2000年元月开始在一家企业办公大楼从事卫生保洁工作至2012年3月,期间该企业从未为她交纳过养老保险,也未按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2000年1月至2007年9月为10元/ 天,2007年10月到2010年8月为15元/ 天),而且也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期间签了一个2010年10至2011年9月的劳务承包合同书)。今年3月,该企业为规范用工制度,辞退了我母亲,请问该如何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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