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修合同中违约金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3-08 08:36:37
问题描述:
公司研修合同的简要信息:
在韩国总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研修活动后,研修生应在中国分公司至少工作5年工作时间,如研修生未满5年的工作时间,应向分公司赔偿有关研修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
研修费用:护照签证费,体检费,往返机票费,研修工资以及研修补贴,食宿费等。
未满5年而离职者,可按第一年(95%),第二年(90%),第三年(85%),第四年(80%),第五年(75%)的比例里赔偿研修费用和其他与研修有关全部费用。
注1:本人去韩国研修其实公司没有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只是请了外面的韩语老师在晚上每星期两次,每次1个小时的韩语教学活动,而且是一个老师培训两位个跟我一起的研修生,也就是1对3的韩语教学;除此没有进行其他专业的培训。只是让我跟韩国同事一起工作,帮忙,没有什么专门的技术培训。
注2:研修期间给我的公司是$640,其中$250是月工资,$390 是研修补贴,我去研修前已经在中国的分公司工作了一年零2个月,去韩国所从事的工作其实在国内差不多,没有学到什么专门技术:,而且这个工资在韩国是非常之地的。
注3:研修结束至今,我已经在嘉兴的分公司工作2年了
所以我不知道公司给我定的5年服务合同是否有法律依据,依据违约金中的赔偿全部研修费用这一条是否合理,如申请劳动仲裁我赢的几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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