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公司算我旷工,会吧会被告吗?
更新时间:2012-02-21 23:52:15
问题描述:
1、我去年12月21号入职,26号公司签了一张协议(或合同)。一张纸反正面的。内容记不清了。大多是维护公司利益什么的。写着工资数目。
2、一月9号提出辞职,领导未置可否,说让我再考虑。当月15号大家都收到工资,我没有收到。当月17号再次提出辞职,领导说可以,但要办手续,但不告诉我什么手续,让我先继续上班(过年期间人比较紧张)。
3、我怕不发我工资,17号以后没继续上班了。然后公司说我这是无故旷工,要告我,让我赔偿2000元违约金。
4、我没有书面辞职申请,公司也没有给我上保险什么的,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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