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想逼迫我自动离职。我有充分的理由以及确凿的数据证明并不是我不能胜任该工作。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更新时间:2011-08-24 17:29:35
问题描述:
我是台资企业的一名员工,在单位做了将近9年了,合同签到了2014年,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东北行销部。今年的8月16日公司以我业绩不佳,不能胜任现职工作为由把我调往总部,说是进行培训,其实是想逼迫我自动离职。因为我在无意中发现公司早在7月8日就已经发布了招聘信息(当然我还有其他佐证)。我以母亲病重为由(有诊断书)告知公司不能配合调动。公司方面告诉我8月26日必须到达总部,否则将停发工资。
另外:现在公司单方面给我做了降职处理。
我有充分的理由以及确凿的数据证明并不是我不能胜任该工作。我在这个职位上已经做了将近8年,所有的业绩数据都能表明我的工作能力。
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合法么?我应该怎样对待?如果我不去,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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